人民法院报媒体报道:江山 “疫”线办案e线联通
编辑:来源: 时间:2020-03-30阅读:0次
3月10日,《人民法院报》法周刊8版“司法新作为”栏目,以《江山 “疫”线办案e线联通》为题,刊发介绍了江山法院用足用好“互联网+司法”平台,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“两手抓、两不误”的做法。现予以全文转发,以飨读者。
一边是疫情防控“宅家里,不出门”的建议,一边是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迫在眉睫的呼唤,如何确保“疫”线办案“不打烊”?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给出了自己的“答案”——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充分释放“互联网+司法”红利,实现调解、开庭、执行线上全流程e网联通,使法官和诉讼参与人都切身享受到了“指尖办案”的便利。
调解——从“调解室”到“聊天室”
“法官,我因为从重点疫区返家,需要医学隔离到2月18日,没办法赶来参加2月12日的庭审了。”2月6日上午10时,家住宁波的被告施某给江山法院立案庭法官姜利君打来电话,很是焦急。
施某曾多次到江山某材料公司购买化工材料。2015年3月,经过双方结算,施某尚欠货款12.1万元,并承诺在2017年5月1日前分期付清,结果分文没有兑现。今年春节前,江山某材料公司向江山法院起诉,案件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。
在电话中,被告施某表达了希望法院主持调解的强烈意愿。姜利君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原告。
很快,姜利君和原、被告在移动微法院的三方视频“聊天室”见了面。在线视频面对面的沟通十分顺畅,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,原、被告都在线签字确认。
在“聊天室”内等了不长时间,双方当事人成功签收了加盖法院印章的电子版民事调解书。
姜利君是江山法院“利君法官”调解工作室的负责人,主要负责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。姜利君介绍,从春节后上班开始,他经常每天关了这个“聊天室”,又进入了另一个“聊天室”忙碌,与不同的当事人“聊”不同案件的调解方案,多的时候一天调处了7个案件。
“我快成了网络主播了。”姜利君自我调侃道,让他颇为满意的是,进过他“聊天室”的当事人,尤其是外地的当事人,没有一个不点赞说好的。
“移动微法院解决纠纷真方便,不用来回折腾跑,又省时间又省钱,足不出户就实现了维权目的。”2月20日,有过移动微法院优质体验的“用户”朱女士送来一面锦旗,她同时表示,以后会把这款“神器”推荐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。
开庭——从“审判庭”到“云视频”
“现在开庭!”2月13日下午3时,随着法槌声敲响,江山法院第三审判庭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,承办案件的法官邱强坐在审判席上主持着庭审,原、被告席则空无一人。
是原、被告都拒绝出庭参加诉讼么?其实不然,此时,邱强面前审判席上的电脑画面中,出现了原、被告的人像。原来,原、被告此时正分别在自己家中,捧着手机登入移动微法院中的移动庭审功能区块,利用“云视频”连接的方式参与庭审。
这是一起曾经的情侣间的不当得利纠纷案,原、被告双方都是江山本地人,家都在农村。
“村里为了疫情防控需要实行了出行管制,开庭是不是要改时间?”此前,双方当事人都联系邱强告知了目前的情况。
“你们下载一个移动微法院小程序,通过人脸识别完成注册,我们就可以如期开庭的。”邱强在征得同意后,逐一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安装和注册。
在“云视频”里,原告陈述了诉讼请求,被告进行了答辩。邱强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,并各自发表了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。庭审结束后,双方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,对笔录进行了确认。
民商事案件通过“云视频”开庭,避免了当事人的流动和接触。而对于刑事案件来说,不仅要求人身健康的安全保障,还要求押解途中被告人的安全保障,如何在严苛的安全指标下确保防疫和审判“两不误”?
2月24日上午,江山法院刑庭庭长陈魁伟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,仅用时30分钟,顺利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。
此前,被告人翁某被关押在江山市看守所。陈魁伟与看守所多次沟通,再三权衡,最终决定借助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开庭审理。
当天的庭审,没有旁听人员,法官和检察官坐在审判庭内,被告人则在看守所内设置的审判庭……整个庭审程序,均在远程视频里“隔空”完成。
“以往在押被告人要经历‘看守所提押、法院开庭、看守所还押’等程序,一个案件起码要一上午,现在防疫特殊时期要求更严格,用时肯定更长。而通过远程‘云视频’庭审,安全‘无隐患’不说,还大大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。”对比之下,负责押解工作的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志强感慨道。
执行——从“面对面”到“点一点”
“不是在执行,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。”这句话淋漓尽致地描绘了执行干警的工作日常。相对于审判而言,查找被执行人下落、查询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等等,都需要执行干警上门“面对面”开展。
为了尽量减少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的影响,江山法院迅速完成了从线下到线上执行思路转变,纷纷开启了“云执行”模式。
由于未在调解书约定的时间收到3.2万元货款,2020年1月9日,徐某向江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被执行人杨某户籍地远在河南,执行法官周华强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调查,查到了对方有2.6万元存款并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措施。随后,周华强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,限令其将不足部分以及执行费用补齐,否则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。
2月3日,春节后上班第一天,周华强发现被执行人已在账户内补足了货款,但执行费用仍未缴纳。周华强又通过移动微法院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,发送了法院执行款收款二维码。两天后,被执行人扫码支付了执行费用。周华强在电脑端上传材料“点一点”,顺利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。
收到法院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,申请执行人在线提交了权利实现确认书,被执行人也在线签收了履行完毕的结案证明。
据江山法院执行局长何旭介绍,自2月3日以来,该院借助“互联网+执行”手段,发起网络财产查询783件,查控857次,通过移动微法院、短信、电话等方式约谈当事人1076人次,在线“点一点”办结执行案件44件,线上执行到位金额798万元,实现了疫期执行效率和效果的“双赢”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2020年3月10日第八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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